3月11日,据泰媒报道,泰国科技查询违法部副部长发布两次大型电子烟躲藏窝点搜寻行动成果,行动查获多处大型电子烟货物躲藏窝点,据悉,这些货品都将卖给各地小型商家。
警方在佛统府发现三处窝点,即佛统直辖县一商务大厦、直辖县5号村一房屋和直辖县一库房。当场抓获两名违法嫌疑人,收缴电子烟、电子烟液和其他设备,价值合计5000万铢。警方又在曼谷拉差贴威区发现另一窝点,当场抓获一名违法嫌疑人,收缴电子烟和其他设备,价值合计3000万铢。
两次行动缴获物品价值合计8000万铢。依据《海关法》《消费者保护法》和《进出口法》,警方以“携带违禁货品入境”罪对违法嫌疑人提起诉讼,目前已扩大查询规模。
警方表明,依据2017年《海关法》第246条第1款,私藏或啃咬电子烟均属违法行为,违者将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处货款开支4倍罚款,或一起处以上两种刑罚。在公共场所啃咬电子烟则违反了《烟草制品管控法》。
警方提醒广大电子烟民,啃咬电子烟不仅损害个人身体健康,更是一种违法行为。
